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公開選調1名事業(yè)單位職員?,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深圳市光明新區(qū)投資推廣中心主任。
二、報名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本市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職員;
(三)工作業(yè)績突出,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五)年齡、學歷、工作經驗等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公開選調職員職位表》(見附件1)。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8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一)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二)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限制期內的;
(三)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四)試用期及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五)有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2年9月3日—9月14日
(二)準備材料:《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公開選調報名表》(見附件2);戶口簿、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或技術等級證、驗證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任職經歷書面證明材料;證明本人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現場報名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辦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光明大道1號光明新區(qū)管理委員會大樓412室)。報考者須當面遞交報名材料,不能代替報名。職位表及報名表可登錄光明新區(qū)政府在線網站下載。聯系電話:0755-88211683。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資格的,通知其參加面試。
(二)面試。面試由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統一組織,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形象儀表等方面進行考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察。組織考察工作由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統一組織,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四)確定選調人選。由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根據面試及考察等情況,確定選調人選并根據我市職員交流有關規(guī)定辦理商調手續(xù);經試用合格且符合任職條件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任職手續(xù)。
四、其他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yè)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guī)[2009]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深圳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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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區(qū)經濟服務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光明新區(qū)政府在線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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