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管理。不按時報到上班、不服從分配、不履行工作職責、不勝任本職工作或有其他違反紀律管理規(guī)定、影響部門團結事項的聘用人員,縣運管局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由用人單位提出辭退意見,報經縣分管領導同意后,解除勞動關系,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系。對合同期內,本人因各種原因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由本人提出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領導批準后,即為解除勞動關系。無論是用人單位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或是聘用人員自行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均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具體工作日程時間如有變動,以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為準,不明事項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