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7月15日我局發(fā)布的《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公告》的規(guī)定:“每個學科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作相應調整)?!备鶕竺闆r,現(xiàn)決定取消及調整部分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不足比例的招聘崗位,具體情況詳見附表。
黃埔區(qū)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2016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職位調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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